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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

普法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2-20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现代社会网络无孔不入,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青少年能够正确、合理利用网络日益变得重要。青少年沉迷网络会有哪些危害?在日常上网时,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网络成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人们提供信息和服务的同时,使一些人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里不能自拔。特别是网络游戏,容易使青少年上瘾,其中不乏暴力和血腥场景,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育和成长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推向犯罪。网络成瘾对青少年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例如影响学习、身体健康、人际关系、行为等,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毁掉一生。同时,这也将会给社会造成危害。

二、非法使用计算机。构成犯罪案例:某某在案发前是某所重点高中的一名学生,从小对计算机十分有兴趣,自学了许多黑客知识,他利用某知名贴吧的漏洞,设计了一个软件,在这个软件里输入注册用户名就可以查到该用户绑定的手机号和邮箱等信息,他用这种方法获取了数十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最终小李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网络诈骗。未成年人对虚假信息辨别能力不强,是不法分子作案的首选目标之一。电子产品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使用日益呈现低龄化、高频化,加之未成年人热衷于在网络上开展社交、娱乐活动,其间会接触到大量纷杂的网络信息。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所热衷的追星打榜、游戏充值返利等活动,通过发布虚假链接、虚假二维码,盗取未成年人钱财,抑或通过聊天交友,骗取未成年人信任,诱使未成年人向自己转账。未成年人利用父母手机支付密码进行游戏充值、向他人转账的案例,可谓屡见不鲜。

四、网络性侵。网络性侵“套路”有哪些?一是谎称招聘童星,以检查身材比例、发育状况、面试为由,要求儿童发送裸照、在线裸聊。二是以领取金钱奖励、物质奖励或其他各种借口为由,要求儿童拍摄裸照和视频,满足自己的邪恶欲望。三是在微信、QQ等聊天软件上成为朋友,利用情感诱骗儿童拍摄裸照或者视频,然后上传到“暗网”获取非法利益。

作为公民和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求助热线:110    12309   12377  96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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